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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合格证书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5

各位考生: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资料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4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济南社会工作协会办理相关手续(“济南社工”网址:http://www.jnshegong.org.cn/),逾期将不再受理,请有关单位和考生相互转告。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仔细阅读填表说明(附件1),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须用A4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394号(省立医院南门往西400米路南,院内三楼)

      咨询电话: 0531-6990532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温馨提示:取得2016年社会工作者资格水平证书的考生,请在“济南社工”网主页右侧注册会员,注册成功后下载打印,并请携带相关资料(打印成功的社会工作协会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社工协会审核,办理入会手续。

济南社会工作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          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附件:/attached/file/20161025/201610250856255453.doc

             /attached/file/20161025/2016102508564736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