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济南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济南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助人自助为宗旨服务社会,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活动,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为加强我中心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秩序,保障我中心财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中心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现将我中心2014年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介绍
我中心收入主要包括购买社工岗位经费、培训费。收入合法。支出主要用于发放社工工资、办公活动、改善办公条件等日常支出,我中心依据国家规定及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经费开支和资产使用的审批手续,无相关人员随意支出、以领代报、白条报账、挪用单位资金等行为。
二、资产总额,885,792.68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876,219.55元,固定资产9,573.13元
三、负债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我中心负债总额为58,753.70元。
四、财务收支
(一)收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收入合计1234823.41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1,082,833.33元,政府补贴收入130,000.00元,其他收入21,990.08元。
(二)支出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支出合计464,566.41元。
1.业务活动成本439,258.01元,主要是史志办社工岗位项目128,478.15元、市志愿者服务中心社工岗位项目45,584.33元、大爱之行贝蕾成长计划项目53.854.00元、司法局社区矫正社工岗位项目92,104.37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0,567.71元等;
2.管理费用21,558.80元,主要为工资4,212.00元、办公费8,557.70元、交通费2,890.00元、折旧费931.00元。
3.其他费用3,749.60元,主要为所得税3634.60元,银行手续费15.00元,工本费70.00元,账户管理费30.00元。
五、收支比例
我中心总支出占总收入的37.62%,2014年度收支相抵后净余额77,0257.00元。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