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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

      今年3月17日是第9个国际社工日,是广大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共同节日。为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民政部决定以2015年国际社工日为契机,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发动广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普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主题。2015年国际社工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是深化政府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制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组织要围绕2015年国际社工日活动主题,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舒缓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服务、激发社会活力、扩大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发育和引领社会向上向善中的专业优势与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扩大社会服务范围、提升社会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人性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中的独特功能与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专业社会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助人自助、为民解困的职业精神与先进事迹。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级民政部门和各有关组织要围绕主题、因地制宜,借鉴2014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有益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可围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组织广场街头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宣传画,发放宣传品,向公众集中宣传与咨询;举办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大讲堂和社会工作知识竞赛、征文等,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进单位、进家庭、进社区。可围绕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组织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展播、专业社会工作者先进事迹宣讲、社会工作微电影制播等活动,加强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可围绕社会氛围营造,将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动漫、网络视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平台相融合,通过开辟专栏、组织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荣誉感,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社会氛围,为社会工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精心组织安排。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与认同度,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做好社会工作宣传普及,是各级民政部门、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共同职责。各地民政部门和各有关组织要站在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认真抓好社会工作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好2015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和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面向全国、服务行业的独特优势,在策划开展全国性宣传活动的同时,向全国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发出倡导,号召他们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与本地区社会工作行业协会一道,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和引导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做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同时,采取社区居民和服务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社会工作的专业成效,展现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风采,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走向基层、走入社区、走近百姓。

      2015年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从3月17日至3月26日,持续10天。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提前做好部署,精心组织安排,抓出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于4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联 系 人:向军、王瑞芳

      电    话:010-58123512、58123518(兼传真)

      邮    箱:dazx@mca.gov.cn

 

 

                                                       民政部办公厅

                                                       2015年2月28日